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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标准
根据〈中华人民共和过合同法〉和〈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〉的规定:“法人之间、法人和公民之间、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定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”,统称技术合同。
二、依据
只有经过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,才具备法律效力并可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;中关村园区税务机关将其作为计税、免税的依据之一。
1、可以按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性收入的25%提取酬金,奖酬金发给完成合同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,不占当月的工资、奖金。
2、奖酬金在税前列支。
3、本年度实现的合同技术性收入将计为本企业当年的技术性收入。
三、登记程序
1、技术合同的卖放须持“两份标准技术合同文本原件”,到中关村园技术合同登记处(企管部窗口)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(一份用于登记处备案,一份企业自留),并在企业自留的合同文本上贴印花税票。
2、待合同结算(含分期付款)后,填写“技术性收入核定表”,到登记处办理“奖酬金”提取的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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